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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9 也谈国有企业改制也谈国有企业改制
对于国企改制,我因身在笼中不能自拔。为此,也对国企改制有自己的看法。过去,我不敢写,因为怕得到他人的批评。可现在,当我看到许多人对国企改制都表现出强烈的看法后,我已控制不住自己原本就喜欢评论的恶习,从而希望对国企改制述自己的观点。 在举步艰难的国企改制道路上,我始终认为产生众多混乱局面的根源是:分不清楚责、权、利三者之间正确关系造成的。有些人认为,改制就是希望将国有企业公司的责、权、利,在改制的过程中分清楚。可我认为,这句话是给目前的国有企业改制,套上一层华丽而又没有内涵的新衣。于是乎就成了换汤不换药的非实质性改制。 为此什么这样说呢?据我了解,在中国的《公司法》中,国有企业是不受该法律保护的一种公司制。于是,国企改制就成为国家希望将不受《公司法》保护的这部分国企公司,列入到《公司法》范畴中的一个过程。可我就没有搞明白,明明是公司,却享有某种特权,国家在制定《公司法》的当初,到底是在给谁搞红灯呢?而国有企业这个绿灯,又为何不让它常常亮着呢?法律的不够健全,法律的包容性不够宽泛。造成了今天的国有企业改制成了老大难的问题。专家们在论证中,也是缩手缩脚不敢硬碰硬的谈实质问题。于是,国企改制就成了热山芋。本领大的可以一口吞掉它,而食道、胃部的抗热能力就只有吞服者自己知道了。本领弱的就只好以等待为代价,无可奈何的听天由命了。 国家希望将特权经济,转变为非特权的经济,这无疑是给国有企业斩断了依赖的靠山。而现实中任何一个公司形式,实质上都是在责、权、利,这三者之间权衡利弊关系的,在这三者之间是不应该将国有企业排除在外的。这就是我认为:许多人没有看清楚的原因。 利益是公司生存在市场中的最大根本点。权力是权力者与实际工作者的火力交织网。而责任是任何一个体制下都存在的最最虚无缥缈的光环。我曾经写过《如何培养孩子的责任意识》的文章,当时只是草草展开而作就写了许多。将“责任”定义为“光环”,也是因为它是一个可以让人任意发挥、乃至于任意想象的空间体,体量的大小,意味着责任的大小。究其责任的定义,也不过是: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情。可就是这样一句简单的话,有多少人能真正能搞清楚。 孰不知,在权力与利益这两大阵营里,就已经是一个非常混乱而不容易解决的、最最现实的问题了。而当人们津津乐道的谈论权力与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又有谁还能真正的思考:责任。 在我经历的国企改制中,责、权、利的混乱局面让非权力者承受着巨大的企业畸形后果。而那些参与改制的权力者,除了在自己的利益与权力上思考问题外,根本就未曾在其应尽的义务与分内应该做的事情上,解决实际性问题。于是现状的出现,让我总结为:参与改制的权力者不是实际工作者,他们根本就不能切实知道:企业生存的法则是什么?当然,所以有人都知道“适者生存”。可谁能说明白:到底是适应谁,才可以生存。 权力者与实际工作者的严重脱节,成为阻碍了国有企业改制与发展的最大弊端。我下了这样一个结论,作为权力者会认为自己是冤枉的。他们认为:自己思考的问题层面全部是以实际问题出发而考虑的。而我认为:之所以说权力者不实际,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实际问题是如何解决的。例如吃饭问题。权力者要吃饭,实际工作者就要去找厨师、找饭店、找座椅、找服务员,结果才有可能解决他们要吃饭的实际问题。而作为实际工作者,就是解决权力者要求的实际问题的实际操作者。在现实的企业中,这样的矛盾问题太多了。权力者要求的一点,实际工作者就要做一个面;权力者要求的一个面,实际工作者就要做一个体。结果就成为:实际工作者成了责任的落实者,而权力者在责任落实者出现问题时,连应该承担的责任都不知道如何承担。这就是权力者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在责任问题上思考什么的根本原因。 可怜的推卸责任思维的权力者,就这样让国企改制最终走向停止不前的境地。 没有人承担责任,于是就更没有人在责任落实上认真负责了。于是有了权力的利益,就不可能得到切实的保障,而对于没有权力的群众利益就更是没有保障可言了。可怜的国有企业就这样在特权的光环下,忘记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从而忘记了权力是为群众服务,利益是保证群众的生活,这原本最最根本的法则。而责任丢失了,权力会危在旦夕,利益更是如履薄冰,这个不变的事实,却因为多数人的认识不清,而无从正确理清关系。 国企改制是艰难的。真希望政府能真正看到问题的实质,并用长远的、前瞻性的指导方案,将国有企业这个越变越不成气候的环境好好治理治理。 血浓于水,权力来自于老百姓的拥戴。如果有一天,改制的讨论都是在围绕如何先解决老百姓的饭碗问题、企业的市场生存问题,我看改制的成功率就高了许多。而如果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权力者是在“取之于民而用于民”的心态下发展经济,我相信权力者的责任意识就加强了许多,并会给改制后的国企新发展带来新的曙光。
黄粤燕2006-06-19 回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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